(原标题: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外汇预先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鉴证报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共计55,980,000.00日元(不含增值税),拟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15,537.00元等额置换。该事项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出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相关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募集资金监管规定,真实反映了以自有外汇预先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