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3%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5亿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交易对方柳钢集团所持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形。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与资产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