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草案))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草案)》,明确董事及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构成,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董事不领取薪酬。实行绩效薪酬递延支付,20%滚动递延至下一年度发放,并设置追索扣回机制。薪酬方案需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