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 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辞任; (2) 委任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及 (3) 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的规定)
复星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宣布,史美明女士已辞任公司秘书及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的授权代表,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史女士确认与董事会无意见分歧,亦无须提请股东关注的事项。董事会对史女士的贡献表示感谢。
董事会宣布委任姜楠先生及林慧怡女士为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姜先生同时获委任为授权代表,均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姜先生现任集团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副总经理,具备法律及金融专业背景;林女士现任方圆企业服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秘书部总监,拥有逾20年公司秘书及合规经验,并为多项专业机构资深会员。
由于委任联席公司秘书,公司已获联交所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的规定,为期三年(自委任日起至2029年6月30日),期间姜先生须在林女士协助下履行职责并积累相关经验。豁免期内公司须证明姜先生已具备独立履职能力,否则需重新申请豁免。若公司严重违反上市规则,豁免可被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