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度)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度,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保障股东权利。制度适用于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的情形,采用累积投票方式,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使用。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3%以上股东提名,需提交详细资料并作出承诺。选举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进行,确保独立董事比例。候选人得票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方可当选,若当选人数不足规定人数,将进行后续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