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秘书资格的更新及联席公司秘书辞任)
兹提述澳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招股章程中披露,香港联合交易所授予本公司豁免,允许蔡淑萍女士(“蔡女士”)在2022年12月30日至2025年12月29日期间担任公司秘书,条件为本公司同时委任具备上市规则第3.28条资格的何咏雅女士(“何女士”)为联席公司秘书,协助蔡女士履行职责并积累相关经验。
董事会宣布,蔡女士已于2025年9月27日成为香港合资格律师及香港律师会会员,已在豁免期间届满前具备资格和经验,符合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担任公司秘书的要求。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何女士已辞任联席公司秘书,自2026年6月30日起生效。辞任后,蔡女士将根据新加坡及香港法律成为本公司唯一公司秘书。何女士确认与董事会及本公司之间并无任何分歧,亦无其他事项需提请股东或联交所注意。董事会谨向何女士在任期间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