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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捷: 总裁工作细则内容摘要

(原标题:总裁工作细则)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总裁工作细则》,明确总裁的职责、任免条件、职权与义务等内容。总裁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总裁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并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交易事项和关联交易。总裁需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经营情况,接受监督。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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