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明确股份锁定、申报、买卖限制及禁止情形等内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个人信息,其所持股份在任职期间及离任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得超过25%。禁止在年报、季报公告前敏感期间买卖股票,不得从事短线交易或融券卖出。股份变动需在两个交易日内公告,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预披露。违反制度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