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制度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决策权限、审批程序、风险控制、信息披露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包括对其控股子公司担保,需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对于特定重大担保事项,如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净资产10%、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等,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应持续监控被担保人偿债能力,发现风险及时采取措施,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