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及监督。募集资金需存放于专户,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质押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董事会负责募集资金管理,保荐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市场环境变化、项目搁置超一年等情形,需重新论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每年进行专项审核,保荐机构每半年进行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