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细则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职责权限,规定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等需经专门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公司被收购等事项也须经该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会议记录须真实、准确、完整并保存至少10年。公司为会议提供支持并承担相关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