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更换程序及其职责与权利。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关联单位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独立董事人数不得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有权参与决策、监督制衡、提出独立意见,并可在特定情况下向监管机构报告。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保障,包括知情权、工作条件和费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