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结果的公告)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长远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作为被上诉人,就与志存锂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金辉锂业有限公司、宜春天卓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案,收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法院维持原判,判令三家公司返还预付款合计121,528,719.73元,并支付相应逾期利息及违约金共计59,032,174.7元。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南进喜负担。公司已计提相关坏账准备,本次诉讼结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将增加公司本期利润,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