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本公告载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加强和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适用对象包括总裁、副总裁、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安全生产总监及董事会选聘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50%。薪酬管理遵循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统筹兼顾、依法合规的原则。董事会负责制定薪酬制度、决定薪酬与奖惩事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批。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绩效评价为依据。若存在财务造假、违规行为或对公司造成损失,将追回已发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