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來福諧波傳動股份有限公司為完善公司治理結構,設立董事會審核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並制定《董事會審核委員會工作細則》。委員會由不少於3名非執行董事組成,其中獨立非執行董事佔半數以上,並至少有1名具備會計或財務管理專長的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會主席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須具備適當財務資格。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提議聘任或更換外部審計機構,監督審計獨立性;審閱公司財務報表、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及季度報告;監督財務、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制度;審查會計政策變更;協調內外審計工作;審核關連交易;評估環境、社會及管治(ESG)風險;並就相關事項向董事會報告。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2次定期會議,可召開臨時會議。會議須有2/3以上委員出席方可舉行,決議需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委員會工作由公司審計部門支持,相關會議記錄及紀要由董事會辦公室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