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
亮晴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774)于2026年6月29日修订并采纳新的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自2026年6月30日起生效。审核委员会由董事会设立,成员须不少于三名,全部为非执行董事,其中过半数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并至少有一名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会主席须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审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外聘核数师可要求召开会议。委员会负责监督财务申报、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机制,检讨财务报表的完整性,评估外聘核数师的独立性与审计有效性,并就其委任、薪酬及罢免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委员会有权获取公司账目资料,要求管理层提供财务信息,并在必要时聘请独立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委员会须向董事会汇报职责履行情况,并在公司及联交所网站公开职权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