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7.16%股份,并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控制,交易完成后航盛电子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涉及内幕交易情形进行了审慎核查,确认相关主体未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最近36个月内亦未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本次交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