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英))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刘英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任职,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被提名人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上市公司运作相关法律法规,未发现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提名人确认其符合北交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且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