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英))
刘英声明被提名为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声明内容包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交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具有良好个人品德,无重大失信记录;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或有重大业务往来等缺乏独立性的情形;无被证监会禁入、被交易所纪律处分、近三年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过往任职期间无连续两次未参会或被提前免职等情况。本人承诺将忠实、勤勉、独立履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