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情形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7.16%股份并实现控制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亦未因该类事项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