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该议案获得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