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于2026年6月29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沙河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1.2309%,反对占8.6906%,弃权占0.0785%。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