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董事薪酬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审议实施。薪酬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并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挂钩。公司建立工资总额决定机制,综合考虑发展战略、财务状况、行业水平等因素。若公司亏损或亏损扩大,董事、高管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披露原因。发生财务造假等情形时,将追回已发绩效薪酬和激励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