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文华))
陈文华先生作为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声明人确认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属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且最近三年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本人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确保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