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特定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办法)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特定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办法》,规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的股票交易行为。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信息申报、股份交易限制、禁止交易期间、信息披露及法律责任等内容。特定人员需在任职、信息变更或离任后两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禁止在年报、季报公告前敏感期间买卖股票,且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的25%。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管理和合规检查,违规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