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议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浩德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149)董事会建议委任孙大豪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该委任须待股东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批准,若获批准,则自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生效。孙先生亦将担任公司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孙大豪先生现年63岁,现任新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在钟表营销及分销领域拥有逾30年经验。其现任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东方表行集团有限公司(0398)及卓能(集团)有限公司(0131)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曾担任多个钟表行业组织的重要职务。孙先生持有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公司将于股东批准后与孙先生订立为期三年的委任函,可经股东周年大会轮值退任及连任。孙先生有权获得每年120,000港元的董事袍金,由董事会参考其职责及经验厘定。除上述披露外,孙先生过去三年无在其他公众公司任职,与公司董事、高管或主要股东无关联,亦无持有公司股份权益。孙先生已确认其符合GEM上市规则下的独立性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