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石大胜华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29日在山东东营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出席会议股东共458名,代表股份75,919,231股,占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的32.625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管理制度>的议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