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6月修订))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研究、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评估,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向董事会提出解聘建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并将议案及结果书面呈报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