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2026年6月修订))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为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专项制度。明确禁止通过拆借资金、委托投资、无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或采购款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使用。公司设立防范资金占用领导小组,由董事长牵头,财务、审计等部门参与,负责日常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勤勉尽责,防止资金占用行为。若发生资金占用,董事会应要求纠正并追责,必要时提起诉讼。对违规责任人将给予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