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为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适用对象包括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薪酬结构包括基本薪酬、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绩效年薪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年薪总额的50%。实行薪酬止付与追索扣回机制,对违法违规、失职等行为可扣减或追回薪酬。独立董事实行年度固定津贴,不参与绩效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