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任晓常))
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任晓常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任职,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或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条件。被提名人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被提名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