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B(2)条作出的公告)
本公告由世茂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3.51B(2)條發出,涉及本公司非全資附屬公司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號:400214)及本公司主席、總裁兼執行董事許世壇先生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發出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該告知書指出,上海世茂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於財務資料中就債務、關聯交易、債務違約、關聯擔保及訴訟仲裁事項存在未及時披露及遺漏,違反資訊披露法規。中國證監會擬對許世壇先生給予警告、處以490萬元人民幣罰款,並實施為期六年的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禁止其從事證券業務或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目前相關方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及要求舉行聽證會,最終處罰決定尚未作出。本公司獲悉許先生正在評估情況,且上海世茂已在整改方面取得重大進展。董事會(許先生除外)認為此事宜對本集團業務及營運無重大不利影響。除上述內容外,無須根據上市規則披露其他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