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B(2)条作出的公告)
世茂服務控股有限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51B(2)條發出公告,提及中國證監會上海監管局就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為世茂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的非全資附屬公司)及本公司主席兼執行董事許世壇先生發出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中國證監會完成對上海世茂的調查,認定其於2020至2022年期間在債務、關聯交易、債務違約、關聯擔保及訴訟仲裁等事項的資訊披露中存在未及時披露及遺漏,違反資訊披露法規。擬議處罰包括對許世壇先生給予警告、罰款人民幣490萬元,以及實施為期六年的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禁止其從事證券業務或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等職務。本公司確認,相關最終決定尚未作出,相關方可進行陳述、申辯及要求聽證。董事會(許世壇除外)認為,該事宜目前不會對本集團業務及營運造成重大不利影響。本公司將持續監察事態發展並適時披露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