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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辉控股(09993.HK):第四份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大纲细则内容摘要

(原标题:第四份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大纲细则)

金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Radiance Holdings (Group) Company Limited)于2026年6月26日通过特别决议,采纳第四份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大纲细则。公司章程大纲载明公司名称、注册办事处位于开曼群岛,设立宗旨无限制,并享有全面权力从事不被当地法律禁止的业务。公司股本为100,000,000港元,分为10,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每名股东的法律责任以其所持股份未缴款额为限。公司章程细则涵盖股本权利、股份转让、股东名册、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程、股息分配、审计、通知方式等内容,并明确表A不适用。公司可依据特别决议修改章程,或以存续方式转移至开曼群岛以外司法管辖区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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