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董事会,同意子公司河南飞龙(芜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和郑州飞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6年6月26日,公司实际使用的9,800万元已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将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