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就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出席会议股东共6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089%。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周剑峰、刘小玲、黄海鲲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何艳、秦殊涵、赵政伟为独立董事。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