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因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授予价格由16.365元/股变为16.165元/股。本次调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