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
福建闽东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明确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7.2万元,按月发放,税前支付,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参会差旅费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离任时按实际任职时间及履职情况发放津贴,已发放部分不予追回。若独立董事被交易所公开谴责、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董事会认定严重违规,公司可不予发放津贴。本办法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