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奇凤))
李奇凤声明被提名为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知识,熟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其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获取服务,无不良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其具备会计专业知识,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会计学博士学位,并已参加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其承诺将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持独立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