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索普对外担保制度)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制度,明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仅可在特定范围内提供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以及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提供担保。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部分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实行统一管理,财务管理部、风险控制部和证券事务办公室分别负责台账管理、风险审核和合规复核。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需及时披露,债务到期未履行或被担保人出现重大风险情形时也需及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