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专项法律意见)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因实施股份回购导致A股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1,376,851股不参与利润分配,故在2025年度利润分配中采取差异化分红。本次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383,568,500股为基础,扣除回购股份后实际参与分配股份数为382,191,649股,其中A股287,051,149股,H股95,140,500股,按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实际分配总额57,328,747.35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规定,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经测算,差异化分红对A股除权(息)参考价的影响约为0.0047%,影响较小。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法律意见,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