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责和议事规则)
为强化风险管理、内部监控及审计体系建设,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责和议事规则》。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属常设机构,主要负责监督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与完整性、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有效性、外部审计师的聘任及其独立性评估、集团财务报告的审阅及年度审计,以及遵循会计准则和监管规定中的财务信息披露要求。委员会成员须全部为非执行董事,至少三人,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主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且至少一名成员具备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业资格。委员会有权审查内部审计计划、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协调审计职能,并就关联交易进行初审。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记录须完整保存并及时向董事会汇报。委员会主席须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回应股东提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