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暨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已履行必要程序。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取消其获授资格,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调整为667人,数量调整为554.06万份;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调整为1,160人,首次授予数量调整为1,542.30万股。董事会确定授予日为2026年6月26日,行权价格57.33元/份,授予价格35.83元/股。公司及激励对象均符合授予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