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份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大纲)
亚东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采纳了第三份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该修订于2026年6月26日通过特别决议案生效。公司名称为亚东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注册办事处位于开曼群岛。公司为获豁免股份有限公司,其成立宗旨无限制,可作为控股公司或投资公司运作,并可在开曼群岛以外地区开展业务。公司股本为1亿港元,分为100亿股,每股面值0.01港元,董事会可发行新股、赎回股份或调整股本结构。组织章程细则明确了股份权利、催缴股款、没收股份、股东名册管理、股东大会程序、董事职权、股息派发规则等内容。公司可召开现场、混合或电子形式的股东大会,股东可通过书面决议方式通过决议案。董事会拥有广泛的管理权,包括设立储备、资本化发行、股份奖励计划等。本次修订还涵盖电子证券处理、通知方式、弥偿保证及清盘安排等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