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经理层成员薪酬方案)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经理层成员薪酬方案。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董事(含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经理层成员。非独立董事中,在公司承担其他管理职责的按相应薪酬制度执行,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未承担其他管理职责的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及津贴。独立董事刘春彦、程超英津贴为20万元/年(税前),陈维曦津贴为25万元/年(税前),津贴按月发放且不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经理层成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50%,并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薪酬自任职或聘任之日起计算,按月发放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根据考核情况发放。薪酬均为含税收入,个人所得税、社保及公积金由公司代扣代缴。离任人员按实际任期和绩效发放薪酬。公司建立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如因财务造假等情形需追溯调整并追回超额发放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