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规范公司董事及经理层成员的薪酬管理。办法适用于独立董事、承担管理职责的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成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按月发放,由股东会审议确定。承担管理职责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按经理层规则执行,不另领董事薪酬。经理层成员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基本年薪按13个月平均发放;绩效年薪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部分预发,部分延期支付,延期比例不低于20%,期限不少于3年;任期激励收入在三年任期结束后一次性清算支付。薪酬与经营业绩紧密挂钩,建立绩效考核和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如发生财务造假、违规行为等,将追回已发绩效薪酬和激励收入。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拟定,经党委前置讨论后,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经理层薪酬由董事会批准,并按规定披露每位成员的薪酬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