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石俊峰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6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网站发布,载明了会议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及登记方式等内容。现场会议在南京举行,同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及代理人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2286%;H股股东及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904%;通过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548人,代表股份0.566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会无临时提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议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