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新威工程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616)董事會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於2020年3月18日採納,並於2026年6月26日修訂生效。委員會由至少三名成員組成, majority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其中至少一名成員須為不同性別。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公司秘書為委員會秘書。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檢討董事會架構、人數及組成,評核董事表現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並向董事會提出董事委任、重新委任、罷免及繼任計劃的建議。委員會有權索取集團資料、要求員工及專業顧問提供報告、聘請外部顧問及進行必要調查,相關費用由公司承擔。委員會負責檢討董事會多元化政策及其可衡量目標的執行進度,制定提名政策,並向股東就長期任職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續任提供表決建議。會議紀錄由公司秘書保存並傳閱至全體董事,委員會主席須出席股東周年大會回應問題。職權範圍須於公司及聯交所網站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