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四次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乐享集团有限公司(Joy Spreader Group Inc.)于2026年6月26日通过特别决议,采纳了第四次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本次修订适用于开曼群岛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名称为Joy Spreader Group Inc.,注册办事处位于开曼群岛;公司股本为50,000港元,分为5,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01港元;公司可依据《公司法》以存续方式在开曼群岛以外司法管辖区注册并撤销本地注册。组织章程细则涵盖股本发行、股东权利、董事会职权、股东大会程序、股份转让、股息分配、电子化证券操作等内容,并明确表A不适用。细则规定董事会有权发行股份、认股权证,进行股份回购,召开股东大会可采用实体、混合或电子会议形式,同时规范了股东投票、通知送达、秘书职责、印章使用及财务审计等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