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周年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周年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336人,代表股份233,229,887股,占总股本的33.48%。